|
(一)闵行区气象局建于1958年10月1日,前身为上海县农业局气象站,1984年体制上拉条管理。1992年闵行建区,上海县气象站改名为闵行区气象台。1997年改名为闵行区气象局。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闵行区的功能定位,《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以航天产业与事业为引领,加强航天研发,弘扬航天精神,发展航天产业,推广航天科普,努力打造“航天闵行”品牌。经区政府同意,上海市气象局决定结合新一轮业务技术体制改革,依托闵行区气象局组建“上海市卫星遥感与测量应用中心”,旨在全方位融入“航天闵行”建设,促进气象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障闵行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安全。根据1992年国务院25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我局在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党群关系在闵行区农绿局。长期以来上海市气象局、闵行区委、区政府和区农绿局党委十分重视和关心闵行气象工作。气象工作在为闵行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防灾减灾服务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目前我局现有在职正式职工25人(编制30人),退休职工7人,合同制工人6人。在职工中具有研究生学历9人,其中博士3人;现有高级工程师6人,其中正研级高工2人。单位设有党支部,有党员19人,其中在职党员13人。
(二)主要业务
气象探测:1个全要素的中心站,7个四要素的自动站,9个单要素的雨量点,连续不断地监测天气。
天气预报:制作短时、今明天、周、旬、月、长期等常规天气预报,为专项活动制作专业天气预报。
研究型业务:负责华东区域地基GPS网的产品开发和业务推广工作,负责卫星遥感资料应用新领域深层次研究开发。
气象服务:为区政府、区防汛指挥部等区领导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为广播电视台、221电话、区政府网站等提供公众气象服务;为重点工程、企事业单位等经济建设部门提供专业气象服务。
气象行政管理:《气象法》授权承担雷电防护管理、气象预报发布管理工作。
(三)机构设置:闵行区气象局在业务上对外又称上海市卫星遥感与测量应用中心和闵行气象台,下设办公室、基本业务科、卫星遥感运控室(网络管理科)、卫星遥感应用开发室、GPS气象应用开发室、服务科(防雷办公室)。
(四)文明建设成绩:1992年起我局已连续五届获得区文明单位称号。2004年3月与闵行区防火监督处签订警民文明共建协议;2004年4月与莘庄镇莘纪苑居委会签订社区文明共建协议。
|